非法收购粮食罪非法收购粮食罪立案标准

1、根据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十九条按规定应获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而未获得许可或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情节严重的,并处非法收购粮食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查出的,移交工。2、违法收小麦需要粮食收...